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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前砍死父 失常男無罪釋放

(沙亞南20日訊)一名4年前在精神錯亂下,錯把親生父親當成“人模”或“木材”,而用木材毆打父親,繼而用一柄切肉刀砍死父親的38歲巫裔男子,昨日獲得沙亞南高庭基於被告精神失常緣由,宣判無罪釋放。

無論如何,高庭司法專員黃素怡(譯音Wendy Ooi Su Ghee)諭令被告嘉米爾達瓦希,必須遵照雪州蘇丹沙拉弗丁殿下的御令,即刻被送入霹靂州紅毛丹鎮烏魯近打幸福醫院精神病院接受監管與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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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判詞中指出,法庭認同被告致死父親的行為,足以在刑事法典第302項條文的謀殺罪名下被提控的依據。

“法庭發現儘管被告是殺死了父親,但被告當時是在精神錯亂下的失常行為。他無法判斷真實情況,也不知道其所作所為是違反了法律。”

根據媒體在法庭官網獲得的司法專員判詞,當警方聞訊抵達案發現場時,被告只是坐在房間內吸菸,可見被告不只是在意識不清醒的情況下沒有逃跑,也沒有銷毀殺死父親的切肉刀和木材凶器的意圖。

“當警方問起他做了什麼時,被告表示自己正在房間睡覺,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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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控殺死父親

被告嘉米爾被控於2019年11月9日晚上11時15分,在雪州烏魯冷岳蕉賴9英里布特裡達拉貢花園的一間住家,殺死68歲父親達瓦希斯聶。

也是本案控方第一證人的被告母親哈斯瑪斯聶在房內就寢時,曾聽到丈夫在房門外頭忽然發出“不要這樣,我的天啊、我的天啊、我的天啊…”呼叫聲。

她趕緊走出房門查看究竟,赫然發現兒子嘉米爾正拿著一枝木棍,並大力搖晃坐在地上的丈夫頭部。

當看到這駭然一幕時,哈斯瑪馬上向被告高喊“嘉米爾,不要”,並行現到兒子眼神為一片凶神惡煞,形同殺紅了眼,她在害怕恐懼之下,馬上跑出家門到鄰近的保安亭求助。

當警察趕到案發現場時,發現死者已躺在客廳的一片血泊中,意識仍處於半清醒狀體,臉部和頭部都受傷、右食指則遭被告揮刀砍斷。

警方在逮捕行兇被告後,於2019年11月21日把他送到幸福精神病院接受精神評估與診斷。

行兇時處於人格不清醒和模糊狀態

根據誌期2019年12月31日對被告的精神檢驗和評估報告,被告患有精神分裂症(skizofrenia),行兇過程正處於人格不清醒和模糊狀態,而釀成大禍。

報告也判斷被告患有妄想症、對自身產生奇怪幻想、人格分裂及聲稱聽到細微的聲音,並產生幻覺。

法官判詞指出,被告承認聽到腦海中有一把聲音做出“指示”,繼而從廚房拿起了切肉刀和木材,並殺死父親。

“根據被告的心理檢驗,以及警方查案官的供證,被告看到躺在客廳的是一具人模或木材,而非其父親。”

被告此前被診斷患有精神分裂症,曾在2011至2014年之間,在吉隆坡中央醫院精神病與心理健康科和加影醫院接受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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