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30日訊)國防部長拿督斯里依斯邁沙比利宣佈,第二階段更嚴格的行動管制令將從4月1日起落實,私家車只允許從早上6時至晚上10時在公路上行駛。這也意味著,民眾不可以在晚上10時以後出門。 “私家車只獲允許在早上6時至晚上10時(行駛),包括德士及電召車服務。” 依斯邁沙比利在首相署召開記者會說,至於公共交通,可以在早上6時至早上10時及傍晚5時至晚上10時運作。 “我們明白,有員工是輪班的,晚上8時或9時才下班,因此他們依然可以使用公共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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