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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歲華男被控非法放貸 法庭批准保釋候審

(檳城8日訊)在警方日前展開的“禿鷹特別行動“中落網的38歲華裔男子,今日在非法放貸罪名下被控上法庭。

法官瑪茲迪給予被告保釋,但有3個條件:每個月1日需到警局報到、交出護照、不得騷擾案件相關者,此外還需支付5萬令吉的保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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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提醒被告,如果違反了這3個條件中的任何一項,保釋將立即被撤回。

根據控狀,被告李振綸(譯音)涉嫌於2021年在二條路的一間店鋪內非法放貸給一名華裔女郎而被逮捕,觸犯1951年借貸法令5(2)條文。該條文一旦罪成,可判處以最低25萬最高100萬令吉的罰款,或監禁最高5年,或兩者兼施。

檢控官要求法庭不准予保釋,然而,被告代表律師哈茲魯則辯稱此案並沒有高風險,因此應該准予被告保釋。最終,法官同意保釋,但條件是遵守上述3項條件並支付5萬令吉保釋金。

檳州總警長拿督許國振在本月1日收到了一封署名為“一群大耳窿”的恐嚇信,信中附有6張冥紙,並威脅他若不合作,將潑漆、潑硫酸、開鎗和燒毀警局。警方於兩天後的上週六立即成立了28個小組,動員112名警員全力打擊檳城及霹靂州的非法放貸和大耳窿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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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動的第一天,警方就在檳城和霹靂州逮捕了13名大耳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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