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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人申請多時獲公民權 其中3人圓夢前離世

(實兆遠24日訊)共有28名人士在木威國會議員拿督倪可漢的協助下終於申請到公民權,另有兩人獲得永久居民身份證(紅登記),惟遺憾的是,其中3人獲批公民權者已經去世。

倪可漢今午在他位於愛大華新村的服務中心召開記者會時說,今日公布獲得公民權及永久居民身份證的人士中,有者已申請逾10年,有的則只申請了幾年,其中今日獲得公民權者中,最年長的是77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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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人獲得公民權者中,6人為21歲以上的成人,22人為20歲以下,但很遺憾的是,有3人已因為等不到公民權而先行離世了。”

倪可漢任議員來首獲最多批准

他說,這次獲得的公民權申請批准,是他出任國會議員16年以來,首次獲得這麽多的批准,這足以證明了現任內政部長拿督斯里賽夫丁是一名勤勞及盡責的部長。

“在過去的申請中,大部份都是石沈大海,即使獲批也只是一至兩名而已,而這次在短時間內,總共獲得30名公民權及紅登記的批準,證明了內政部長很認真的要為人民解決累積很久及很多的無國籍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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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可汉(右二)与黄天荣(左二)在记者会上亲自移交身份证给两名获得公民权的申请者。

来自爱大华哲仁新村的余先生(左)代表在不克出席的儿子感谢倪可汉(右)助他儿子申请到公民权。

倪可漢提到,在他處理的無國籍申請中,可簡單分為三類,第一類是異國伴侶,在未注冊結婚前就生孩子,以致出生的孩子無法獲得公民權。

第二類是通過中介辦理結婚,結果到了為孩子申請大馬身份證時,才驚覺結婚注冊是假的,以致無法獲得的公民權。

第三類則是領養孩子時沒有辦理好領養的手續,以致養子女無法獲得公民權。

他也就此類情況提醒大家,若要領養孩子,一定要通過律師樓依法處理,才能有保障。

“根據大馬憲法,只要母親為公民或永久居民,出生的孩子就能自動獲得公民權,而在異國婚姻中,即男方為本地公民,女方為外國公民,只要是在生孩子前,有合法注冊結婚,他們出生的孩子,就能自動成為公民。

“在我處理的個案中,有很多異國家庭出現了哥哥或姐姐為非公民,弟弟妹妹是公民的‘一家人兩國籍’尷尬情況,當中的原因就是在異國婚姻中,最早出生的孩子,是在未注冊結婚前出生的。”

出席今午記者會的包括阿斯達卡區州議員黃天榮及多位曼絨市議員與村長等。

陈思儿(右二)与养母李玉娇(左二)感谢倪可汉(右)与黄天荣(左)的帮忙。

養父母奔波7年 小六生終成公民

目前就讀甘文閣育智華小六年級,從小被越南籍母親寄養在保姆家的陳思兒(12歲),經過養父母7年的奔波後,終於在黃天榮與倪可漢的協助下,等了兩個月時間成功獲得了公民權。

陳思兒的養母李玉嬌(52歲)受訪時說,思兒在出生後,就被越南籍母親放在她這里寄養,然而,其母親之後卻失去音訊,她與夫婿陳澤順(62歲)就把思兒當成自己的女兒來撫養。

“思兒被送到我家時,她的越南籍生母已為她辦理了報生紙,所以我也沒有多想,一直到她5歲,我和夫婿要給她辦理領養,以便可以辦理公民權時,才驚覺困難重重。”

李女士說,她與夫婿找了很多人幫忙,也親自到登記局去辦理,但都無法成功,一直到最近找上黃天榮州議員,只用了兩個月時間,就為思兒拿到了身份證,真的太感謝國州議員了。

林新德(左)林国彬父子,对于申请17年后,络于获的公民权,感到喜出望外。

再遲1年就成泰國人 少年及時當公民

再等一年,就可能會成為泰國公民的林國彬(17歲),歷經16年的申請後,終於在倪可漢的協助下申請獲批,成為了名副其實的馬來西亞公民。

林國彬的父親林新德(43歲)說,他一直以為只要他是大馬公民,出世的孩子就一定能拿到大馬公民權,以致在國彬出生前,他與泰國太太都還沒有辦理婚姻注冊,結果造成兒子一直無法拿到藍色身份證。

他透露,在兒子出世後的隔年,即2008年,他就開始為兒子申請公民權,但奔波了17年,曾親自到登記局、移民居,甚至是泰國辦理手續,都無法成功的為兒子申請到大馬公民權。

“我非常感謝倪可漢,因為若不是他的幫忙,我兒子可能到了明年18歲時都還是無法申請到公民權,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兒子就有可能被迫要拿泰國身份證,當泰國公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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