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霹
3男違令被控
(勞勿30日訊)勞勿和立卑3名男子因違反行動管制令,今日在勞勿推事庭面控,分別被判罰款,其中一人還得面對5天牢禁之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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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勞勿的被告莫哈末魯胡拉(21歲)被罰款700令吉,另一名男子22歲被告阿茲曼則被罰款500令吉和監禁5天,他也在沒有大馬卡的情況之下被罰款300令吉和坐牢5天。
根據控狀,這兩名被告於本月25日晚上10時30分左右,在峇都達南一住家前往峇都達南──積羅大路旁,牴觸2020年疾病控制與防範法令第3(1)條文(區域感染措施)調查案件。並可以在該法令7(1)條文被判刑,並以刑事法典第34條文同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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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事沙魯依克山作出以上判決,主控官布拉妮副主控官。
另一方面,沙魯依克珊也判處來自立卑的32歲男子莫哈末阿米爾哈米占罰款700令吉,如果無法繳交罰款,以坐牢10天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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