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地方

3男販毒伏法 屋外被捕 女逃死刑

(檳城6日訊)4年前本地一對男女及2名伊朗籍化學師被控販毒案,3名男被告因答辯無法挑起控方證據中疑點,今日被高庭法官拿督阿達宣判販毒罪名成立,被判處死刑,女被告則因事後在另一處被捕,而獲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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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被告為本地男子峇拉里那、次被告莫哈末阿巴斯,第3被告瑟爾莫森為伊朗籍男子,第4被告是本地女子拉赫蒙德麗,他們年齡介於28歲至62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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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阿達宣判時指出,首被告為發現毒品店屋的屋主,雖他在答辯時聲稱把店屋底樓出租給人,但警方當時在底樓起獲毒品及發現化學物品,他不可能不知毒品的存在。

 

他說,3名男被告都是在屋里被捕,3人有共同販毒的意識,至於女被告則是事後在屋子範圍外被捕。

 

為此,他宣判3名男被告販毒罪名成立,判處死刑,而女被告則獲無罪釋放。

 

根據控狀,4人於2015年8月20日晚上10時10分,在大山腳南美園一帶店屋販毒,即提煉冰毒,觸犯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39B(1)(a)條文,可在相同法令第39B(2)條文下被定罪。

 

在此條文下罪成者,可被判處死刑或終身監禁;若被判終身監禁,可被判鞭笞不少於15下。

 

此案主控官為法拉艾妮及努魯法丁副檢察司。

 

根據早前報導,警方當時搗破大山腳一所煉毒廠,起獲價值2000萬令吉冰毒及逮捕4人,其中2人是伊朗籍化學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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