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央27日訊)3名泰國籍男子從我國走私柴油回泰國,今天在加央地方法庭被判罪成,各別面對高額罰款3萬令吉。
加央第二地方法庭法官慕希利在宣讀判詞時說,這是國內貿易及生活費部首次援引2011年供應控制(禁止出口)條例,提控走私我國津貼柴油到泰國的人士,因此必須嚴懲私梟,才能起阻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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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判3名被告各罰款3萬令吉,如果無法繳清罰款,則須監禁18個月,同時充公他們的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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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央27日訊)3名泰國籍男子從我國走私柴油回泰國,今天在加央地方法庭被判罪成,各別面對高額罰款3萬令吉。
加央第二地方法庭法官慕希利在宣讀判詞時說,這是國內貿易及生活費部首次援引2011年供應控制(禁止出口)條例,提控走私我國津貼柴油到泰國的人士,因此必須嚴懲私梟,才能起阻嚇作用。
他判3名被告各罰款3萬令吉,如果無法繳清罰款,則須監禁18個月,同時充公他們的貨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