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國內地方

3泰男走私柴油罪成 各別面對罰款3萬令吉

(加央27日訊)3名泰國籍男子從我國走私柴油回泰國,今天在加央地方法庭被判罪成,各別面對高額罰款3萬令吉。

加央第二地方法庭法官慕希利在宣讀判詞時說,這是國內貿易及生活費部首次援引2011年供應控制(禁止出口)條例,提控走私我國津貼柴油到泰國的人士,因此必須嚴懲私梟,才能起阻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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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判3名被告各罰款3萬令吉,如果無法繳清罰款,則須監禁18個月,同時充公他們的貨卡。

主控官內貿部副檢察司莎芝娃妮說,事發當時,我國仍允許外國車輛添購20公升津貼柴油,不過這3名被告即阿南布素(29歲)、德拉蓬(26歲)及安諾柏拉西(43歲)離境時,在關卡處被查獲柴油超額。

3名泰國男子無法繳付罰款,被內貿局執法員押到監獄。

“調查發現,他們分別到玻州不同的油站加油,每次20公升,以瞞天過海,很明顯是走私行為,已濫用我國為國人提供的津貼,所以必須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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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他們沒有在私人貨卡增設油箱,不過卻非法添購超額津貼柴油,相信他們刻意用私家車掩人耳目,所以必須充公,以便阻嚇其他企圖用同樣技倆走私燃油的人士。”

阿南布素、德拉蓬及安諾柏拉西分別被控於2022年11月25日中午12時45分、同年同月26日早上11時30分,以及同年同月26日早上約11時40分,在巴東勿剎移民、關稅及檢疫大廈移民局檢查站,被查獲所駕駛的泰國註冊車牌貨卡,分別有70公升、69公升及41公升柴油,有意從大馬販運出口,因此違反2011年供應控制(禁止出口)條例第3(1)條規,並在同一條例第5(a)條規下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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