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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暴涨121% 吴健南发律师函 限保险公司14天回应

(吉隆坡2日讯)捍卫大马保险消费者权益运动法律顾问吴健南正式向国家银行和国内某家保险公司发出律师函,指出保险公司涉嫌违约、误导甚至操纵市场,要求相关方在14天内回应3大诉求,否则将正式采取法律行动追责。

吴健南今日携同其当事人黄居崇(63岁)召开记者会,针对黄居崇在短短3年内遭遇保险公司肆意调涨医药险保费逾120%一事,提出以下3大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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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要求保险公司停止超出原保单合同范围的保费调涨;

2. 要求国家银行颁布永久性禁令,禁止所有保险公司实施超出其合同或保单条款范围内的保费上涨;

3. 要求保险公司和国家银行详细解释,为何允许保险公司指定医院(Panel Hospital)针对持有保险公司担保函的患者收费高于现金支付患者。

吴健南指出,黄居崇原于2011年投保医疗保险,年保费仅907令吉,期间11年内仅提出过一次小额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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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于2022年11月29日,在其年满60岁时,我的当事人被保险公司代理接触,并被建议将保单升级为另一项医疗保险计划。

“保险公司通过其代理向他提供了一份相关保单说明摘要,其中明确列出每年保费增长费用,即从第1个保单周年度(60岁)年保费3411令吉,至第41个保单周年度(100岁)年保费2万3536令吉。”

不过,吴健南表示,保险公司却未按照原有保单说明摘要起价,黄居崇遭遇保费暴涨,但他在升级保单后却从未提出过任何索赔。

“在2023年11月时(即第2个保单周年度),保险公司将年保费提高至3590令吉,尽管在原有保单说明中,他的保费应为3435令吉。

“2024年11月,黄居崇的年保费从3590令吉突然暴涨至7956令吉,而非保单说明中所列的5295令吉,涨幅相较于前一年上涨121.6%!”

他说,基于国家银行于2024年末宣布临时措施,限制保费涨幅不得超过10%直至今年,保险公司因此将他原本的7207令吉保费回落至5429令吉;然而到了2025年,年保费却再度提高14%,达到6212令吉41仙。

吴健南指出,保险公司的行为涉嫌违反2013年金融服务法令、1950年合约法令,以及2010年竞争法令,理由包括:

违约行为:未遵守该保单说明所列保费增长范围执行;

误导销售:涉嫌提供不准确或具误导性的保费资讯;

单方面调涨:未经投保人同意即提高保费;

数据不透明:以2021至2023年平均4.9%的医疗通胀率,解释投保人面临121.6%的保费涨幅;

风险池操控:未将所有医疗计划客户纳入同一风险池,而将年长者与年轻人分开处理,加重负担。

“保险公司涉嫌与其他人寿保险公司恶意合作,在本地医疗保险市场操控保费上涨机制,抵触2010年竞争法令。

“保险公司涉嫌与指定医院串通,蓄意收取远高于市场价的医疗费用,违反1950年消费者保护法令和1998年私人医疗保健和设施和服务法令。”

至于国家银行,吴健南也指控其存在多项失职,包括未有效保障消费者权益、未对保险公司风险池及帐目展开审计、对大量投诉反应迟缓,以及未确保“临时措施”被严格执行。

他指出,保险公司惯以“风险上升”为由调涨保费,但当前争议的核心并非“能否涨价”,而是保险公司是否真正履行风险管理责任,还是借结构调整转嫁成本。

“保险公司可以以开放市场来为自己辩护,但是开放市场的原则是透明度。保险公司在单方面改变条款时,这本身就是违约,同时,将原本的风险池随意分拆和调整,这样的操作是否透明?”

吴健南(右)展示保险公司提供给黄居崇的相关保单说明摘要,在其中明确列出每年保费增长费用。

他指出,在现有制度下,消费者完全无法掌握风险池结构、理赔率是否被操控,以及成本结构是否被重新分配的问题。

黄居崇说,自己在发现保险公司未按照国行临时措施作业时曾去函询问,而保险公司的回应说,调涨是基于年龄分组,而这并不在国行临时措施管辖范围内。

“我对国家银行感到失望,国行本应严格监管保险公司,但却让他们违反合约、随意起价,而消费者完全无法与之抗衡,只能任人鱼肉。

“去年国会公共账目委员会曾针对保费起价的问题召开听证会,国行也宣布临时措施到今年年尾,但直到4月都没有任何明确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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