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訊)國家人口及家庭發展局(LPPKN)數據顯示,3大原因導致我國女性選擇遲婚或單身。
該局總監阿都蘇克接受《每日新聞》訪問時說,大馬女性選擇遲婚或單身原因包括沒有合得來的另一半(35.7%)、個人經濟問題(26%),以及想專注發展事業(18.1%)。
Advertisement
他說,比起男性,我國女性受教育程度更高,再加上忙於工作,導致她們較難找到另一半,從而選擇遲婚。
他也說,根據該局2014年進行的人口和家庭普查數據顯示,年齡介於25至29歲的大馬未婚女性人數,從2000年的29.8%,增加至2010年的37.8%。
他說,根據2014年的統計,女性平均結婚年齡為26.2歲,這使得女性的生育期從1970年的27年縮短到2014年的23年。
“在70年代,大馬女性傾向於早婚,平均結婚年齡22.1歲;但隨著時代改變,我國女性平均結婚年齡每十年提高1歲左右,從1980年的23.5歲,增加至1991年24.8歲、2000年25.1歲,以及2010年25.7歲。”
ADVERTISEMENT
阿都蘇克說,根據該局調查,我國男性平均傾向於32歲左右成家,而女性則選擇在30歲結婚。
他也說,女性生育年齡長達34年,即從15歲起至49歲生育能力較好,49歲後生育能力則因年齡增長和體力而逐步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