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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商家控售假奶粉 皆不認罪 案展3月過堂

(新山21日訊)3名商家被控售賣假奶粉,但是他們不認罪,案件將在3月27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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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聯參茸藥行酒莊3家店鋪,即士姑來麗寧鎮、順和花園分行以及斯里胡姬花園總行的負責人59歲葉開財、26歲兒子葉昌鴻以及42歲凌美娜(譯音)今天上午在新山地庭被提控。他們在親人的陪同下出庭,神情淡定,並在通譯員唸出控狀時均表示明白,但不認罪。

3人神情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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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聯參茸藥行酒莊3家店鋪在上午共面對3項控狀,首控狀的被告是葉開財及凌美娜,指永泰聯參茸藥行酒莊位於麗寧鎮的分行在2017年12月7日下午1時被發現有一盒1.8公斤裝Enfalac A+ Step 1嬰兒配方奶粉,涉及“Enfalac”仿冒商品,抵觸2011年商品事務法令8(2)(b)條文,也可在同一法令8(2)(c)條文下被判刑。

第二控狀的被告是葉開財及葉昌鴻,指永泰聯參茸藥行酒莊位於順和花園的分行在2017年12月7日下午2時左右被發現有一盒1.8公斤裝Enfalac A+ Step 1嬰兒配方奶粉,涉及“Enfalac”仿冒商品,抵觸2011年商品事務法令8(2)(b)條文,也可在同一法令8(2)(c)條文下被判刑。

第三控狀的被告是葉開財及葉昌鴻,指永泰聯參茸藥行酒莊位於斯里胡姬花園的商店在2017年12月7日下午4時40分左右被發現有208盒1.8公斤裝Enfalac A+ Step 1嬰兒配方奶粉,涉及“Enfalac”仿冒商品,抵觸2011年商品事務法令8(2)(c)條文,也可在同一法令8(2)(b)條文下被判刑。

在2011年商品事務法令8(2)(b)條文下,罪成每樣仿冒品牌可被罰款最高1萬令吉,或監禁最多3年或兩者兼施,重犯者每樣品牌罰款最高20萬令吉,或監禁最多5年或兩者兼施。

審理此案的法官是賈拉尼,主控官是麗迪亞副檢察司,3名被告的代表律師是林春信。

3被告皆是親屬

3名被告的代表律師林春信在法庭外受訪時指出,3名被告共接獲6張傳票,不過基於控方的文件尚未呈上法庭,他要求法官給予他時間代表3名被告寫陳情信,以進一步要求撤銷或修改控狀。

他指出,3名被告中,葉開財與葉昌鴻屬父子,凌美娜則是葉開財的妻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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