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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硬闖路障被控 司機罰6千2人監6月

(怡保5日訊)5月27日硬闖警方路障被追逐40多公里後落網的3名巫裔嫌犯,今日被控上法庭,其中司機面對5項控狀,他對其中3項控狀,即違反行動管制令和阻差辦公等表示認罪,同時被罰款共6000令吉,但對另2項企圖謀殺罪表示不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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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另2名被告,則在違反行動管制令和阻差辦公3項控狀里,被判12個月監禁,不過因刑期同時執行,因此被監禁6個月。

3名被告包括首被告莫哈末阿古(26歲,駕駛者)、第二被告莫哈未依冠(21歲)、第三被告莫哈末阿沙都查曼(23歲)。他們在怡保推事庭面對3項相同控狀,唯莫哈末阿古另外在地方法庭面對2項企圖謀殺罪,共面對5項控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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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控狀指出,被告們於5月27日上午11時,在怡隆大道第19.7公里務邊之處共乘相同車輛,但3人並非住在相同地址,因此違反2020年防範與控制傳染病條例(疫區內措施)9條文。

次控狀指被告們於同時、同日、同地,蓄意阻撓沙努慕海里和阿末沙里比在路障執行任務,觸犯刑法第186條文(妨礙警方執法)。

第三控狀則指被告們於同日上午10時30分,在蘇丹納茲林沙路(務邊路)位於新邦波賴附近的警方路障,受到指示停車接受檢查時逃走,妨礙交警執法組警員莫哈末法依沙伍長執行任務,觸犯相同法律條文。

其中,莫哈末阿古在違反行管令中被罰款1000令吉,或以3個月監禁代替,在另2項阻差辦公罪狀中,分別被判罰款2000令吉或以4個月監禁代替及罰款3000令吉或以3個月監禁代替。

莫哈未依冠與莫哈末阿沙都查曼違反行管令中同樣被判監禁3個月,在另2項阻差辦公罪狀中同樣地被判監禁3個月監禁和6個月監禁,全部刑期從被捕日算起。

這3項罪狀由翁查魯女推事承審,副檢察司為努阿絲瑪妮莎與阿菲卡依莎蒂,被告聘請律師西登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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