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2768萬水災緩解3項目 隆市局沒遵守採購原則

(吉隆坡3日訊)總稽查司報告揭露,吉隆坡市政局在委任承包商進行3項價值2768萬令吉的水災緩解項目上,沒有遵守條例既定的採購原則。

報告指出,吉隆坡市政局土木工程與排水組委任了30名承包商,在2021年10月至2023年9月進行河流以及蓄水池維護工程,唯稽查發現,沒有證據顯示該組對承包商進行的維護工程進行監督和評估;吉隆坡市政局也從未對進行維護工程的承包商發出警告和採取任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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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2021年第一系列總稽查司報告,吉隆坡市政局在總體計劃下,建議水災緩解短期階段措施尚未徹底實行,使到閃電水災的問題未能解決。

“在水災緩解項目實行後,仍發生閃電水災。”

報告說,項目管理方面也存在包括合約管理的不足、維護工程效率低、防洪蓄水池組件和配置不完善以及蓄水池尚未在憲報上公布在內的其他弱點。

報告指出,在短期防洪計劃中,18項措施中僅執行2項措施(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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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也指出,在合約期結束後,吉隆坡市政局批準的工作變更指示,費用總額達19萬2553令吉90仙。

報告建議,該局應以平衡和一致方式執行防洪項目,考量總體計劃的建議和防止熱點區水災項目落實的需求,以便防洪計劃更加全面執行。

報告也建議吉隆坡市政局重新研究該局的蓄水池組件和配置,並進行定期和全面的維護工作,以確保蓄水池發揮最佳功能。

6年升級維修工程 拖至14年才竣工

總稽查司報告指出,根據國會大廈升級和維修工程合約,從2011年分階段進行,原本耗時6年的升級和維修工程卻推遲14年竣工,最後階段的工程計劃於2025年竣工。

報告指出,工程合約中的價值管理、合約和採購管理、信息與通訊科技(ICT)系統開發管治等方面存在弱點,需要管理層關註和採取改善行動。

根據報告,國會大廈升級和維修項目的管理整體令人滿意,已完成6期工程,還有1期在施工中。

報告也說,截至2021年12月31日,由於整個工程還未竣工,因此對項目的成果尚未能進行評估。

“此外,因客戶和技術要求使工程範圍改變,也導致費用上限從5億2000萬令吉增至6億2610萬令吉,增加了1億610萬令吉(20.4%)。”

報告指出,工程財務表現也顯示,截至2021年12月31日,開銷為4億6845萬令吉(74.8%),而撥款額是6億2610萬令吉。

報告建議,工程局需要確保確保管制和監督是全面和有效的,以便項目按既定目標實現項目。

“國會和公共工程局需要確保ICT系統開發的管理提交給當局,以維護公共領域ICT的需求、利益和安全,同時國會需要確保資產採購著重最佳和充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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