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佛地方

21通知信發給業者 柔查電子產品漲價原因

(新山4日訊)國內貿易及消費人事務部柔佛州執法組日前展開“反暴利取締行動8.0(OPS Catut8.0)”,並發出21封通知信給售賣智能手機、手提電腦等電子產品的業者,以調查他們抬高有關產品價格的原因。

該部柔佛州分局局長莫哈末凱魯安努亞今日在文告中說,該部基於學生在行管令期間居家上課,使得智能手機、手提電腦等需求量大增,因此展開行動監督有關產品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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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行動於1月25日展開,並在2月8日結束,截至2月4日為止,官員已發出21封通知信給相關業者,調查他們抬高有關產品價格的原因。

他說:“若調查證實業者擅自抬高價格,個人可被罰款最高10萬令吉,或坐牢不超過3年,或兩者兼施;重犯者罰款最高25萬令吉,或坐牢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

“違法的公司可被罰款50萬令吉,重犯的話可被罰款100萬令吉。”

擅自漲價將被罰1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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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吁請消費者發現違列的商家,可通過手機即時通訊應用程式“WhatApps”,發送短信至019-279 4317、電郵至Emel [email protected],或前往該部各地方辦事處。消費者也可致電投報政府呼叫中心(MyGCC,03-8000 8000)、熱線(1800-886 800)、執法中心(03-8882 6245,03-8882 6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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