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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萬賠款10年來最高 林立迎申請暫緩誹謗案判決

(八打靈再也21日訊)在滿星雲集團及其創辦人拿督斯里賴彩雲誹謗訴訟被判賠償200萬令吉的行動黨甲洞區國會議員林立迎,入稟申請要求法庭暫緩執行高庭裁決,指這是過去10年未曾見的高額賠償金,也是有史以來最高的堂費。

他入稟的申請書中表示,如果他遵循高庭裁決,在7天內透過報章及社交媒體向原告公開道歉,一旦日後獲准上訴,已經對他造成無法挽回的傷害及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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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萬堂費誹謗案史上最高

高庭法官阿克塔達西是於本月16日裁決林立迎需賠償200萬令吉,並在一週內向賴彩雲及滿星雲集團公開道歉,也諭令林立迎向滿星雲集團及賴彩雲支付25萬令吉堂費。

他由代表律師昨日入稟申請,申請書指出,林立迎需支付的賠償金過高,在過去10年來,誹謗案的賠償金都不超過50萬令吉,25萬令吉的堂費,也是誹謗案有史以來最高的堂費。

林立迎自本月17日展開眾籌後,已獲民眾捐出225萬令吉,這筆款項已交由律師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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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上訴得直 索回賠款有風險

申請書表示,如果此時把賠償交給起訴方,若林立迎上訴得直,他會面對無法從滿星雲集團及賴彩雲取回該筆款項的風險,況且在上訴中,林立迎在支援宣誓書提出的理由,利益都會歸於答辯人。

高庭已經訂於4月5日為林立迎申請暫緩執行高庭的判決過堂。上訴庭則將於6月14日針對高庭對滿星雲集團及賴彩雲訴林立迎誹謗一案的裁決上訴進行過堂。

近年來的誹謗案賠償數額

案件/賠償數額

前青年及體育部長凱里與時任公正黨顧問拿督斯里安華誹謗案/15萬令吉

《馬來西亞前鋒報》與時任行動黨宣傳秘書潘儉偉誹謗案/20萬令吉

行動黨前白沙羅國會議員潘儉偉及前百樂鎮州議員楊美盈與馬華前副總會長周美芬誹謗案/35萬令吉

全國前總警長丹斯里卡立和時任鄉村及區域發展部長拿督斯里依斯邁沙比利與時任公正黨副主席努力依莎誹謗案/卡立(40萬令吉)、依斯邁(60萬令吉)

《馬來西亞前鋒報》與時任檳城首席部長林冠英誹謗案/20萬令吉

Perdana ParkCity有限公司與李漢傑(譯音)誹謗案/5萬令吉

滿星雲及賴彩雲與林立迎誹謗案/225萬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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