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霹地方

2食品公司沒清真認證 執法員取文件物品作證據

(怡保9日訊)國內貿消部執法組安順分局聯合霹靂州伊斯蘭局,突擊檢查安順兩家使用伊斯蘭清真(Halal)認證標志的食品公司後,發現其中一家公司完全沒申請過伊斯蘭清真認證,另一家則之前曾擁有伊斯蘭清真認證,但認證已逾期。

貿消部執法組安順分局今日發布文告指出,該局是接獲公眾投訴後,昨日派出5名貿消部及7名伊斯蘭局的執法官員,前往這兩家食品公司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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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指出,在首家貼有Halal標志的食品公司,一名41歲華裔女主任在此任職。她表示,該公司在2020年1月開始操作。惟經調查顯示,該公司從未申請伊斯蘭清真認證,執法人員取了多項文件、物品作為證據。

至於另一家公司,霹靂伊斯蘭局執法人員認為有些食品原料和制作場所未向該局呈報,同時該局也不確定一些材料的清真認證狀態。執法人員已從該公司取走Halal認證標志和一些物品,作為證據。

文告表示,貿消局重視一些商店展示Halal標志或字眼之事,他們售賣給穆斯林的可食用產品,必須獲得政府相關部門的Halal認證,否則將觸犯2012年修訂商品事務(清真認證與標志)法令4(2)條文。

在此條文下若被控罪成,如果是團體機構,首次違法罰款不超過20萬令吉,第二次違法罰款不超過50萬令吉;如果違法者是個人,首度違法罰款不超過10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3年或兩者兼施;再度違法,罰款不超過20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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