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週內須繳交通傳票 疑“最後一分鐘”心態 很少巴士司機繳傳票

(吉隆坡訊)全國交警主任韓查在週一(27日)下令全國所有接獲交通傳票的巴士公司,必須在兩週內繳付傳票,可是至今並未看見很多巴士業者或巴士司機到交警櫃檯繳付傳票。

根據記者觀察,週三(29日)一早到吉隆坡交警總部繳付傳票的公眾寥寥無幾,跟平常的日子差不多,未見人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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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武吉阿曼警察總部的交警櫃檯更冷清,半小時只有2名公眾前來繳付傳票。其他地區的警區如靈市、安邦再也及梳邦再也等的情況也相同。

一名交警櫃檯的警員說,這可能又是國人“最後一分鐘”的態度所至。

他透露,其實傳票上印有的資料如車牌號碼和罰款數額,不能顯現有關傳票是否屬於巴士司機違法,所以必須經過當局的計算和檢查後,才能知道這一兩天內有多少涉及巴士的傳票已解決。

逾期繳付將提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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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是目測,他覺得最近的確有“比較”多人來繳付傳票和檢查自己是否曾經“中招”。

韓查於週一的記者會上表示,根據數據,全國共有293間註冊的巴士公司,交警從1999年至2007年,共發出11萬4339張交通傳票給違規的巴士公司,只有4萬4499張已經繳付。

他警告未繳付傳票的巴士公司和巴士司機,在兩周內解決這些傳票,否則交警會把這些巴士公司的名單交給陸路交通局處理,提控巴士公司負責人。

司機向公司借錢繳罰

一名巫裔巴士司機透露,他們的工錢並不多,所以有些司機先向公司借錢來繳付傳票。

週三早上,這名不願名字見報的巴士司機到吉隆坡交警櫃檯繳付三張交通傳票,其中一張是巴士違規駕駛,另外兩張則是他私人的傳票。

他透露,有時候巴士司機超速被暗中抄牌,如果巴士公司沒有通知,他們不會知道自己“中招”。

他說,每一家巴士公司的政策都不一樣,一些巴士公司可能會要求司機自行解決,另外一些可能會協助一半。

雖然如此,全國交警主任韓查曾表示,巴士公司不能將責任全部推給司機,“負責人必須瞭解,司機是為巴士公司工作,他接獲傳票,巴士公司責任難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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