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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织吁设皇委会特委会 查争议 重建司法信任

(吉隆坡9日讯)(GEGAR)与(Batalion Anak Muda)呼吁政府,设立皇家调查委员会及国会特别遴选委员会,彻查近期最高职位任命过程的延宕与争议,并检讨程序透明度,以重建公众对司法的信任。

上述组织发文告指出,宪法第122B条文虽规定国家元首在首相建议及咨询马来统治者会议后,任命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及上诉庭主席等高级法官,但宪法并不排斥在此框架下实行更多透明和问责机制,尤其是在公众产生合理疑虑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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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认同指延误为程序问题

“我们不认同总检察署将延误轻描淡写为程序问题的立场。高级司法职位的长期悬空不仅影响司法行政效率,也会侵蚀公众对司法独立的信任。”

相关组织批评政府至今未清楚解释提名迟迟未定的原因,质疑为何相关过程缺乏透明度。

同时,文告提及,2009年司法委任委员会(JAC)法令第13(2)条文,要求召开JAC会议至少提前3天发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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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检察署说可在所有成员同意下缩短通知时间,但这种同意必须有明确记录与透明程序,否则违反程序公平原则,会引起行政法上的挑战。”

文告也驳斥总检察署形容各方质疑为“没有证据的指控”,2007年的林甘案就证明了公开调查可基于初步证据或合理怀疑展开,而无需等到所有证据“完美无缺”。

“若程序没有任何问题,就应当欢迎调查,而不是拒绝监督。”

监督行政权非为攻击制度

他们也提醒,国会不仅是立法机关,也有权通过特别遴选委员会监督行政权力,强调民主问责与政治炒作不可混为一谈。

“监督行政权是为了维护制度的廉正,而不是攻击制度本身。”

文告也建议,公开近期相关的司法委任委员会会议记录,落实公共行政的透明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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