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地方

2男販毒表罪成立

(檳城11日訊)2017年涉嫌在威中縣某酒店內販毒的兩名華裔男子今日被判表罪成立,需要出庭自辯。

根據控狀,被告洪詩合(譯音、47歲)及蔡明賴(譯音、52歲)於2017年1月4日在威中某酒店第15樓的一間房間內,遭警方發現販運1233.2克的氯胺酮,抵觸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39B(1)(a)條文,並在刑事法典第34條文(共謀)下同讀,罪成者可被判終身監禁或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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檳城第一高庭拿督法官阿茲米基於控方提呈的證據充足,因此判處兩名被告表面罪名成立,並將此案定於4月23日續審。

此案主控官是諾阿祖拉,而兩名被告的辯護律師分別是胡賽尼及莫哈默依斯馬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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