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槟城31日)2名华裔男女涉嫌向一间酒吧投掷爆炸物,今日被控上法庭,两人否认有罪,各获准以8000令吉保外。
两名被告分别是32岁邱腾志(译音)及37岁乔安妮林(译音),他们被控于7月23日凌晨5时19分在安顺路一间酒吧投掷红炮,造成业者损失3万4800令吉,抵触刑事法典第435条文(蓄意纵火),罪成可被监禁最高14年及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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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嫌犯不认罪后,主控官李润强向法官依拉万建议将保释金定为每人1万5000令吉,不过被告代表律师莫哈末祖吉迪要求减低保释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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