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山7日讯)两名新加坡男子因为在公共场所乱丢烟蒂,今日各被新山地庭罚款1000令吉,同时须履行6个小时的社区服务。
两名皆为38岁的被告是林福顺和陈文饶(皆译音),他们今日在庭上认罪。两名被告没有委任律师出庭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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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福顺的工作是项目经理,陈文饶则是绘测师,他们除了被罚款,也须在6个月内,履行1天两个小时,共计6个小时的社区服务。
若无法偿还罚款,他们须以坐牢1个月代替。
控状指两名被告分别于今年1月3日早上11时和11时11分,在新山一家商场的入口处乱丢烟蒂,触犯固体废料管理及公共清洁法令第77A(1)条文。
在上述法令下,罪成者可被罚款最高2000令吉,在同法令77B(1)条款下,可被判履行不超过12小时的社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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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承审法官是拿督仄旺再依,主控官是来自固体废料管理机构的鲁碧雅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