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22日訊)因忙著工作導致2歲女嬰昏死車內的母親於今早被控疏忽導致兒童死亡,被告獲準以7000令吉及1名擔保人保釋。
被告諾莎莉(38歲,商人)被控於上個月8日早上8時至下午3時15分,因疏忽將2歲女嬰艾麗海蒂放在車內導致女嬰身亡,因此牴觸2001年兒童法令第31(1)條(疏忽導致兒童死亡)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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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於今早被押往八打靈再也法庭面控,推事艾妮哈琪瑪將案件定於下個月30號過堂。
被告獲準以7000令吉及1名擔保人保釋。
這起悲劇於上述日期在阿拉白沙羅地區發生,事發時被告因工作忙碌,誤以為已將死者送到幼兒園。
當到達幼兒園時,被告因停下來處理一些網購生意的事情,在忙完工作後忘記把女童送進幼 稚園就驅車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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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回到家後並未察覺女兒還留在車上,直至下午3時35分才發現異樣但女童已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