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本馬經對簿公堂‧馬友勝訴‧馬運賠115萬

(新加坡)因版權糾紛對薄公堂的兩本馬經,在經過一系列的針鋒相對、唇鎗舌戰後,最終《馬友指南》成功勝訴,《馬運》或賠50萬新元(約馬幣115萬令吉)。

在這起深受賽馬人士關注的訴訟中,起訴人是出版《馬友指南》的先鋒出版社,答辯人則是出版《馬運指南》的亞太出版社。

Advertisement

《馬友》指《馬運》盜用商譽、侵犯版權,在《馬友》前僱員加入《馬運》任董事經理後,《馬運》便開始抄襲《馬友》的格式、呈現、顏色、編撰資料及覽表的方法、封面設計等,以誤導讀者。

對此,《馬運》反駁說,《馬友》無法提供具體創作資料,難以證明被侵權,《馬運》因此提出反訴,指《馬友》以侵犯版權提起訴訟,是對《馬運》作出無理威脅。

高庭法官賴秀珠判處《馬友》勝訴,並下達禁制令,禁止《馬運》或其他機構,進一步採用侵犯《馬友》版權的內容,《馬運》的反訴也被駁回。

同時,法官也判《馬運》需承擔《馬友》的訴訟費,並賠償《馬友》被盜用商譽和侵犯版權的損失。

ADVERTISEMENT

法官認為,《馬友》的前僱員史帝芬邁克爾,在整個事件中扮演了關鍵角色,自從他加入《馬運》後,《馬運》便開始“改頭換面”。

邁克爾在審訊時辯稱,多數顧客有選擇習慣,在開始購買一本馬經後,就會再購買同一本,因此《馬運》不會造成任何誤導。

然而,法官對此持懷疑態度,她覺得《馬運》確實抄襲許多《馬友》的特色,目的無非是為了誤導賽馬人士,特別是那些教育水平低和趕著進場的賭客。

法官指出,賭客在匆忙中,會根據自己馬經的封面和顏色的印象,隨意挑選一本馬經,自以為買了《馬友》,過後才發現“錯拿”了《馬運》。

控馬友沒著作權馬運遭駁回

《馬運》抗辯,指《馬友》沒有著作權,並提出反訴。

它指訴方以侵犯版權理由打官司,作出無理威脅。

不過,法官說《馬運》的辯護內容不相關,不予接受,並指它的反訴沒理由,給予駁回。

訴方在開庭陳詞中指辯方董事經理史帝芬邁克爾是它的前雇員,其雇傭合約於2007年1月底遭訴方終止。自邁克爾加入辯方,成為其董事經理後,才開始有侵權事件。

 

 

【免責聲明】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你也可能感兴趣...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