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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律師處理房產糾紛1被扣 LFL指控反貪會濫權

(八打靈再也11日訊)2名律師為處理房地產糾紛案件,竟然被反貪會調查,其中1名律師還被扣留2晚,讓捍衛自由律師團非常不滿,斥反貪會騷擾律師,並要求一個交代。

捍衛自由律師團首席協調員再益馬烈說,2名被反貪會調查的律師是賴志豪及盧艾文(音譯),賴志豪不僅被調查,從6月4日起還被扣留在反貪會里,至從6月6日才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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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志豪今日在新聞發布會上指出,反貪會在4日到他的事務所,針對他是一起分層管理法庭案件代表律師展開調查,並將他帶回布城反貪局進行盤查。

“他們拘留我過夜,還讓我穿上橙色拘留服”,他說,反貪會曾一度向法庭申請延長扣留至8日,在其代表律師阿米爾介入後才作罷,不過須支付2萬令吉擔保金,並定期向MACC總部報到。

他說,反貪會官員還開出3個條件,才答應釋放他,即不可以召開新聞發布會、不參加管理層會議、並退出案件不再成為辯護律師。

至於盧艾文則因同樣是該案件代表律師而被盤查,不過沒有被扣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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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益馬烈在會上譴責反貪會的做法,等同於騷擾律師,並指反貪會沒有權力向律師要求正在審訊的案件文件。

“這不是反貪會該做的事,這真令人擔憂,因為它關系到司法行政,我們要求反貪會主席丹斯里阿占巴基澄清此事。”

阿占巴基較早前對《The Edge》指出,賴志豪是因挪用公款和濫用職權,因此受到反貪會調查,而盧爾文則是協助調查。

他說,賴志豪有關物業的聯合管理層前主席,他與數名委員會成員一起涉嫌濫用職權,挪用管理和維護賬戶的資金。

“所以,反貪會並沒有幹涉司法,更沒有向他提出3個條件才答應釋放。賴志豪是案件的主要嫌疑人,他被扣留是為了協助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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