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2協會:不應與香煙歸為同類 禁電子煙業者損失22.7億
(吉隆坡21日訊)馬來西亞電子煙及煙草替代協會(MEVTA)及馬來西亞零售電子煙協會(MRECA)敦促內閣重新檢討禁止向2005年以後出生的人銷售電子煙的政策,因為這禁令將對本地電子煙行業造成22.7億令吉的損失。
馬來西亞電子煙及煙草替代協會主席莫哈末尼占表示,香煙和電子煙是兩種不同的產品,因此政府在落實禁煙令時不應將兩個歸納為同一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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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做香煙替代品助戒煙
“電子煙是一種風險較小的香煙替代品,可以幫助吸煙者戒煙。”
“政府應該將電子煙視為減少吸煙者的舉措之一,因為它在其他國家已被證明是有效的。”
莫哈末尼占認為,政策禁止電子煙的政策也向吸煙者發出了錯誤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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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它將香煙和電子煙等歸類為具有相同風險的產品。”
此外,馬來西亞零售電子煙協會主席拿督阿茲萬則透露,國內的電子煙行業主要由土著企業家組成。
他說,政府禁止電子煙的政策從長遠來看來對土著企業家造成影嚮。
“如果政府不適當考慮這項禁令,將對國內1萬5000名員工和3000家電子煙企業的命運造成影嚮,並導致行業面臨22.7億令吉的損失。”
阿茲萬表示,馬來西亞被認為是全球最佳的電子煙生產商之一。
“它還具有吸引國內外投資者的巨大潛力;有了這項政策(禁止電子煙),將阻礙馬來西亞作為世界電子煙產品生產商的潛力。”
馬來西亞電子煙及煙草替代協會(MEVTA)及馬來西亞零售電子煙協會(MRECA)也一致認同,政府應該為電子煙行業制定監管框架,並將電子煙行業的監管與香煙區分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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