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MDB稽查報告竄改案 納吉不認罪50萬交保

(吉隆坡12日訊)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今天被控濫用職權,指示在一個馬來西亞發展公司(1MDB)最終審計報告提呈國會公共賬目委員會之前進行修改,以避免本身受到對付,惟他否認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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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年65歲的納吉在通譯員宣讀控狀后,向地庭法官阿祖拉否認有罪,地庭批准納吉以50万令吉保釋金及一名擔保人保外候審,并諭令他今天交保。

他被控身為公職人員即大馬首相,指示在上述報告完成及提呈公賬會之前進行修改,保護本身免于受到与1MDB事件有關的紀律、民事或刑事行動對付,以在和本身有直接利益的1MDB事件中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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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被控于2016年2月22日至26日期間,在首相署犯下上述罪行,因而抵触2009年大馬反貪污委員會法令第23(1)條文(濫用職權收受賄賂罪行),一旦罪成,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條文下監禁不超過20年,以及罰款不少于賄金5倍或1万令吉,視何者為高。

聯邦法院前法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受委為領導主控團的高級副檢察司,納吉的代表律師團以資深律師丹斯里莫哈末沙菲宜為首。

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涉嫌在一馬公司最終稽查報告未敲定及提呈公共賬目委員會(PAC)前指示修改報告,以保護1MDB免受任何紀律行動、刑事及民事訴訟,今日在濫權罪名下被控,惟他否認有罪。

 

被指串謀納吉 阿魯爾甘達否認有罪

 

一馬發展公司(1MDB)前首席執行員阿魯爾甘達則被控與納吉串謀犯罪,他否認有罪。

 

法庭准許阿魯爾保釋,但須繳付50萬令吉保釋金、交出護照以及要有1名擔保人。

 

根據控狀,納吉於2016年2月22日及2月26日,在布城首相署,身為一名公職人員即首相,在一馬公司最終稽查報告未敲定及提呈公賬會之前,利用職權指示修改尚在準備中的報告,以保護1MDB免於受任何紀律行動、刑事及民事訴訟,而納吉與此有直接利益。

 

阿魯爾甘達被指於相同時間與地點,與納串謀吉犯下罪行。

 

納吉抵觸2009年大馬反貪汙委員會法令第23(1)條文,阿魯爾甘達則抵觸2009年大馬反貪汙委員會法令第23(1)(c)條文,並可在相同法庭第24(1)條文下被治罪。

 

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不超過20年,以及罰款不少過賄金的5倍,或可被鑒定的數額,或1萬令吉,視何者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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