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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MDB滥权洗钱案 1226裁定纳吉是否罪成

(布城31日讯)高庭择定在12月26日裁定,被控一马公司(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的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是否罪名成立。

辩方律师丹斯里沙菲宜针对控方的陈词作出回应,但指无法在午休之前完成陈词,要求下午继续,承审法官拿督科林劳伦斯则表示下午另有事务,无法继续聆听陈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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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林劳伦斯较后宣布,案件将在11月4日早上9时续审,并择定在12月26日作出判决。

当沙菲宜听闻判决日是在圣诞节隔天时,则说出“当天是节礼日”;对此,科林劳伦斯也回应道:“是的……请不要延误,已经确定这个日期。”他会在下周二重提此日期。

法官吁确定裁决日期勿延误

纳吉是于2018年9月20日被控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25项控状,案件于2019年8月28日在高庭开审,历经235天的审讯,控方传召了50名控方证人出庭供证后,并于2024年5月30日完成举证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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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林劳伦斯于2024年10月30日裁定,纳吉涉及25项控状皆表罪成立,谕令他出庭自辩。辩方随后传召另25名辩方证人出庭供证,经58天的审讯后,辩方今年5月6日完成抗辩环节。案件周五进入第9天口头陈词。

审讯过程中,辩方始终坚称,纳吉相信汇入其个人银行户头的6亿8100万美元资金是来自沙地王室的捐款;控方则主张,这笔资金实为1MDB的资金。

本案控方团队副检察司包括拿督阿末阿克南、拿督卡玛峇哈林、慕斯达法、迪巴、娜蒂亚、娜兹娃、哈兹米达和茜蒂艾娜。

辩方团队律师以沙菲宜为首,其他律师包括塔妮娅、旺阿兹万和莫哈末阿尔凡。(TKM)

驳斥刘特佐是纳吉分身

较早前,沙菲宜在陈词时驳斥控方指在逃富商刘特佐是纳吉分身的论述,主张根据公司法,公司最高决策机构是董事会,由高级管理层负责执行董事会决策,根本不存在“分身”或“从上(股东纳吉)而下(公司高层)”的概念。

他表示,整个1MDB事件,须以公司法的角度来看,尽管该公司是政府关联公司,但仍属公司法下注册的公司。作为公司,董事会是最高决策机构,高级管理层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策,为确保专业操作,公司会聘请资深管理人员作为公司高级管理层。

称公司法不存在分身概念

他主张,公司法不存在“分身”或“从上而下”的概念,是控方为建立纳吉与1MDB高层之间的关联,并以刘特佐作为桥樑所提出的概念。

他重申,控方并没提呈任何证据证明纳吉曾下达指示,控方唯一的所谓证据就是2009年9月26日的那通电话,但这不是一个充分证据。

“我为何这样说,究竟他(纳吉)下达了什么指示,我不是逐字引述,他只是说,别在债券融资上耗费时间,这件事情,请作出决定。”

沙菲宜提及,该董事会主席已供称,从没接获纳吉指示,要求他作出有利益于相关提案(1MDB与PSI联营项目)的决策。这仅是控方唯一找到的“证据”,但即便如此,也不能构成是纳吉下达的指示。

他声称,控方将包括刘特佐、1MDB前首席执行员沙鲁尔、前首席财务员阿兹米等在内的人士列为证人,却单独提控针对纳吉。

他认为,控方唯一的方法就是提出“分身”论述,指刘特佐的指示就是代表纳吉,但两者之间并无任何关联。

他主张,控方找不到两者的关联,于是就通过提出相关概念来建造出这一道“桥樑”。

1MDB前董事会主席丹斯里峇基于2022年4月12日供称,在2009年9月26日的董事会特别会议前,纳吉来电要董事会加速处理价值10亿美元的1MDB与PSI联营项目。

“他(纳吉)当时是说,峇基,不要耗费太多时间纠结于过去账目。我要求你专注在PSI,因为这是已讨论了一段时间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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