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1MDB洗黑錢和濫權案 · 辯方申請展延審訊遭駁

(吉隆坡16日訊)法庭今日駁回被控1MDB洗黑錢和濫權案的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要求展延在本周的審訊日期的申請。

辯方今日基於兩大理由,向法官提出申請,但申請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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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吉被控1MDB洗黑錢和濫權案今日續審。辯方首席律師丹斯里沙菲宜在今早開庭後,向承審法官科林勞倫斯提出申請。

沙菲宜:入稟美尋資料申請待裁決

他指出,首個理由是和辯方在美國紐約入稟的申請有關,其當事人納吉根據《美國法典》第28章第1782條文,在去年11月17日入稟申請,以尋求取得相關的文件,目前正在等待美國的法庭就此申請作出裁決。

他說,會入稟上述申請,是因為前高盛銀行家Tim Leissner因1MDB而在美國被控,並已認罪,承認向1MDB公司內的數名人員支付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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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法典》第28章第1782條文下,我的當事人(納吉)要求Tim Leissner和高盛透露受賄者的姓名。”

他指出,這些文件(受賄者的姓名)和目前進行的1MDB案審訊是非常相關的,因為會影嚮辯方對證人的交叉盤問。

“我曾盤問拿督沙魯爾(此案第9名控方證人1MDB前首席執行員),為什麼他遵從劉特佐的指示行事,而目前正在接受交叉盤問的第10名控方證人莫哈末哈占(1MDB前首席執行員)也說遵從劉特佐的指示。”

他說,這與他們兩人是否受賄有關,這也和Tim Leissner和高盛在美國受審時,所披露的事項有關。

“這使我們有必要對莫哈末哈占等等的證人進行交叉盤問,證明這些證人缺乏可信度。”

“針對我們(辯方)在美國入稟的上述申請,美國方面已決定介入,並暫緩我們入稟的申請。”

他說,暫緩申請的主要原因是另一名前高盛銀行家黃宗華(Roger Ng)涉及1MDB相關案件的審訊將在這個夏季進行。

沙菲宜也說,辯方在美國入稟申請,所尋求的這些文件,是大馬反貪會沒提供給辯方的。

針對沙菲宜的說法,主控官阿末阿克南副檢察司表示,辯方在美國尋求的文件,不屬於檢控階段的文件。

阿末阿克南表示,控方不會介入辯方在美國入稟的上述申請,無論是尋求來自Tim Leissner或高盛方面的文件。

他說,辯方要通過這些文件彈劾某些證人或拒絕還未被傳召的證人,辯方可以繼續。

“我們(控方)不想幹涉,因為上述申請涉及的是納吉、Tim Leissner和高盛,大馬政府不在其中,但我們要求此案的審訊可以繼續進行。”

辯方稱需為SRC案上訴做準備

另一方面,沙菲宜指出,要求展延審訊的第二個理由是辯方需要為SRC案的上訴做準備。

他說,辯方在本月8日才接到經修改的上訴記錄,最遲需在3月1日入稟各自的陳詞和陳詞答複。

他表示,這也意味著只剩下兩個星期做這方面的準備。

法官:審訊日有限

針對沙菲宜提出的上述理由,科林勞倫斯表示,除了這個星期的審訊日,3月份並沒擇定審訊日,4月份也已讓路給SRC案的上訴。

他說,他了解辯方的情況,但還是要繼續這個星期的審訊,因為此案的審訊日很有限,這個星期的審訊日只剩下3天(2月16日至18日),這星期之後的審訊日則是在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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