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1MDB審計報告遭修改案 納吉阿魯爾將聯審

(吉隆坡4日馬新社訊)地庭今日批准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以及一個馬來西亞發展公司(1MDB)前總執行長阿魯爾甘達的修改一馬公司最終審計報告案,進行聯合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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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阿祖拉是在批准受委為高級副檢察司的聯邦法院前法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所提出的申請后,做出上述決定。

阿魯爾否認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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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鑑于此,法庭通譯員重新向42歲的阿魯爾甘達念出控狀,他同樣表示不認罪。

斯里南指出,控方將入稟申請,以將案件移交高庭審理。法庭擇定此案于3月1日重新過堂。

阿魯爾甘達的案件之前是由法官羅茲娜承審,此案今天過堂時,法官批准將阿魯爾甘達的案件交由阿祖拉負責,以與納吉的案件進行聯審。

去年12月12日,65歲的納吉在被控時不認罪。

控狀指出,被告利用其職權發出指示,也就是在上述報告完成及提呈公共賬目委員會之前修改,以避免受到對付。

也是北根國會議員的納吉被指于2016年2月22日至26日期間,在布城首相署犯下上述罪行,因此抵触2009年大馬反貪污委員會法令23(1)條文,并可在相同法令下的24(1)治罪,一旦罪成,可判坐牢不超過20年,以及罰款不少過賄金的5倍或1萬令吉,視何者為高。

阿魯爾甘達則被控在上述相同時間和地點,与納吉串謀修改上述報告,以包庇納吉免于受到与1MDB事件有關的紀律、民事或刑事行動對付,因此抵触反貪會法令28(1)(c)條文,并与相同法令的23(1)條文及24(1)條文同讀,刑罰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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