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1MDB債券交易涉虛假陳述 高盛前銀行家控4罪

(吉隆坡19日訊)涉嫌於6年前與公司串謀,在發行65億美元的擔保債券時,在發行通告中遺漏重要信息及發表虛假陳述,包括華裔富商劉特佐是一個馬來西亞發展公司(1MDB)的主要中間人,高盛集團前銀行家黃宗華於今日被控4項抵觸《2007年資本市場與服務法令》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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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通譯員以英語念出控狀後,剃了光頭、身穿藍色長袖上衣的黃宗華否認有罪。

基於被告面對的不是一宗普通案件,主控官瑪諾茲副檢察司建議法庭讓被告以100萬令吉,以及兩名擔保人保外候審,同時必須交出國際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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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宗華的代表律師拿督陳福泉則以馬來西亞證券監督委員會之前的刑事案件為例,指保釋金一般都介於30萬令吉,希望法庭將保釋金定於30萬令吉之間。

地庭法官拿督阿末卡馬最終允許被告以100萬令吉及兩名擔保人保外,同時交出國際護照給法庭。

案件將於明年3月18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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