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180萬元合約頒“自己人公司” 雪州子公司高官控貪污

(沙亞南30日訊)雪州政府子公司精明雪蘭莪傳遞單位創新公司(SSDU Inovation)的一名51歲高級官員,被控利用職權之便,在2020年3月25日建議直接頒布一項價值近180萬令吉合約給“自己人公司”,抵觸貪污罪名。

被告瑪茲蘭馬哈迪被帶上沙亞南地庭面控時,否認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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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萬元保外 930過堂

法官羅茲拉沙列允許被告由一人以8萬令吉保釋候審,外加每月需到反貪會辦公室報到和交出國際護照給法庭保管,同時擇定在9月30日為案件過堂。

根據控狀,被告身為SSDU創新公司的一名業務開發董事,建議把設計、開發、配置和保養AWS Landing Zone的價值179萬7866令吉合約,直接頒布給一家由親屬所開設的MMSCVentures公司負責。

被告被控在上述日期,於八打靈的辦公室犯下私相授受罪行。調查顯示,公司雖是親戚擁有,但對被告存在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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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此舉抵觸2009年大馬反貪會法令第23項條文,可在第24(1)項條文下受懲,罪成將面對最高20年監禁、罰款至少賄金5倍或1萬令吉,視何者為高。

主控官是來自反貪會的伊爾娜副檢察司;被告辯護律師為拿督古瑪拉和鄭思坤(譯音)。

被告瑪茲蘭(中)被反貪會官員押上法庭面控。(馬新社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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