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歲少年迷姦同學案‧縱使事情校外發生‧校方不應卸責拒助

(霹靂‧怡保)霹靂州教育,高等教育,科學和技術事務委員會主席莫哈末再尼州行政議員說,學校不能以事情發生在校外為由,拒絕幫助受害者,畢竟這名學生是受害者,不是罪犯。

也是太平甘文丁區州議員的莫哈末再尼認為,校方最低程度也應為受害者提供心靈輔導,不應以事情發生在校外為由,把責任推得一乾二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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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被告知校長一句交給副校長處理就置身事外,副校長則說事情發生在校外為由拒絕理會時,不禁感嘆說:“校方哪裡可以這樣講話,不管事情是發生在校內或外,校方最起碼應提供輔導和支持受害者。”

“校方不應當受害者尤如足球般踢來踢去,她是受害者,不是罪犯,校方應向霹靂州教育局匯報此事。”

莫哈末再尼於今日(週三,12月9日)下午受《光明日報》詢問時發表談話,並說會進一步瞭解這宗強姦案後,才發表更深入的談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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