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即時國內

14年前趙明福墜樓案 內長:警方將重召證人調查

Advertisement

(吉隆坡21日訊)內政部長拿督斯里賽夫丁指出,警方將會重新傳召趙明福墜樓案的所有證人,以協助完成14年前的命案調查。

他昨日以國會書面回複行動黨勞勿區國會議員鄒宇暉的相關提問時說,在完成所有調查報告後,警方將重新提呈給總檢察署。

他表示,根據2018年內閣會議決定,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42條文,即“錯誤囚禁”,重新開檔調查趙明福墜樓案,而總檢察署也於今年1月6日將有關調查文件歸還給調查官。

他指出,總檢察署要求警方向重要證人錄取口供,接著再重新提呈調查文件,以獲進一步指示。

ADVERTISEMENT

“因此,警方會重新傳召相關證人,以完成調查文件。為了避免妨礙調查工作,我也不便進一步評論。”

鄒宇暉是要求內政部闡明團結政府是否有意成立新的調查團隊,並援引刑事法典第302或304條文調查趙明福事件。

在2009年7月15日,時任雪州行政議員歐陽捍華的政治秘書趙明福被反貪會官員帶返雪州反貪會總部,以協助調查雪州民聯州議員被指濫用選區撥款事件。

未料,隔日下午,趙明福被發現臥屍在銜接雪州反貪污委員會總部辦公室的5樓露台上,消息震驚全國。

沙亞南驗屍庭於2011年1月5日裁決趙明福死亡非自殺或他殺,無法對死因作出確鑿結論而列為懸案,而皇家調查委員會於2011年7月21日裁定趙明福死於自殺。

在2014年9月5日,上訴庭裁定趙明福是遭一名或數名不知名人士的非法行為所致死的。

在去年趙明福逝世13周年公祭上,其胞妹趙麗蘭向希盟國會議員發出三連問,期盼趙明福冤案終有水落石出的一天。

Tags
你也可能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