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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天後須搬離甘榜峇魯浮羅知甲 30戶盼政府金援助遷

(雙溪大年4日訊)甘榜峇魯浮羅知甲30住戶獲通融14天搬遷期,惟居民稱無處可去,盼政府給予金援,助他們安頓新居。

亞羅士打最高法院上個月19日發出庭令,要求甘榜峇魯浮羅知甲(Kampung Baru Pulau Tiga)30戶居民在1月3日前搬離他們建在地主土地上的屋子,否則地主可以根據庭令清空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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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報道,儘管獲14天寬限期,但還是有居民稱沒有能力繳付租房抵押金及運費。

甘榜峇魯浮羅知甲村委會主席沙西米哈欣(54歲)受詢時說,雖然可暫時松一口氣,但是他們最終還是必須搬走。

他說,儘管吉打大臣承諾會出手相助,並已指示瓜拉姆拉縣署官員為居民們尋找合適的政府地段重建家園,但是,在未找到新的安置地點之前,居民們需自己尋找臨時住所。

“我們目前正煩惱著找新住所,並非所有居民有錢租房,有些居民入不敷出,加上即將開課,每日開支增加,這時候要搬遷,無疑是讓原本已經窘迫的家庭更加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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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希望州政府可以給予住戶特別補助金,減輕他們的經濟負擔,補助金或至少可以幫助他們繳付租房抵押金及運費等。

“吉打州政府可以撥出20萬令吉給雪蘭莪賑災,也應該可以撥款給自己州內,遭受另一場災難的人民。”

在甘榜峇魯浮羅知甲約44.2英畝的地段上,最早的居民已住了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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