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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天变3天?嘛嘛店勒令关闭期限惹争议 彭卫生局:符合SOP无滥权

(而连突9日讯)而连突某嘛嘛店被卫生局勒令关闭的期限从原本的14天缩短至3天事件,引起网民关注和热议,彭亨卫生局强调相关执法行动与决定均依据1983年食品法令及标准作业程序,绝无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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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亨州卫生局局长赛夫阿兹兰发文告指出,有关传言自本月6日在脸书多个专页流传,引起网民不满,以及质疑而连突县卫生局执法人员的专业操守,尤其是在滥用职权方面。
他重申,而连突卫生局执法官员在处理不洁食肆案件时,所有行动皆符合1983年食品法令第4及第11条文规定,并依据食肆检查标准作业程序和不洁食肆关闭标准作业程序执行。
“根据食品法令第11条文规规定,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不洁食肆,该食肆将接获关闭指令,以便进行清理工作,最长可达14天。
“不过,若业者在期限内完成并遵守所有清理指令,卫生官员有权批准其提前恢复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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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作为一个关注公众利益的机构,该局一贯重视公众利益,严守及保密投诉人的资料,并将食品安全与民众健康列为首要考量。
他说,这项执法行动的目的是为了确保食肆业者及食品经营者遵守规定的法律,以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
他也呼吁各方和所有食肆业者合作,以确保食肆保持环境卫生,维护公众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