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霹
14公斤煤氣沒標價 雜貨店老板被罰1千
(宋溪5日訊)一間雜貨店出售的14公斤裝煤氣桶沒有標價,結果老板被國內貿易及消費事務部罰款1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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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巴貿消局主任阿茲敏丹發文告指出,貿消局接獲公眾投訴後,3名執法人員於昨日(4日)早上約10時30分,前往位於宋溪的雜貨店展開突襲行動,當場對違反1993年價格管制法(零售商表價)第3(1)條文的54歲雜貨店東主發出1000令吉罰單。
他強調,10公斤裝煤氣最高零售價為19令吉、12公斤裝22令吉80仙及14公斤裝26令吉60仙,零售商不可以高過政府規定的價錢售賣煤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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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他指出,行管令期間,馬登巴冷及慕亞林等地區的必需貨品供應充足,貿消部至今也沒接獲任何消費者搶購的投報,但商家也不可觸犯貿消部條例,一旦發現當局將展開對付行動。
另外,他呼吁消費者在行管令期間應根據本身需要進行采購,時刻行使本身權利,避免遭到商家的欺騙,若想要進行投訴,可以撥打霹靂州貿消局電話及熱線進行投訴。
【貿消部投訴管道】
1.霹靂州貿消局行動室:05-241 4611
2. 執法行動中心:03-8882 6088 / 03-8882 6245
3. 貿消部電子投訴網站:https://eaduan.kpdnhep.gov.my
4. 熱線中心:1 800 886 800
5. 電郵至:[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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