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護膚品有毒或致癌 衛生部撤註冊商標禁賣
(吉隆坡23日訊)國家藥劑監管機構(NPRA)近期檢測出市面上有12種美容護膚產品含有氯黴素、磺胺甲噁唑、甲氧芐啶、灰黃黴素、甲硝唑、酮康唑、氯苯那敏、氫醌和維甲酸等毒性物質,呼吁民眾勿購買和使用有關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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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部週四發文告指出,有關產品被測出含有受管制毒物後,已被撤銷註冊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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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有氯黴素、磺胺甲噁唑、甲氧芐啶、灰黃黴素、甲硝唑、酮康唑、氯苯那敏、氫醌和維甲酸的產品,需在藥品監督管理局下註冊,並只能在專業人士的建議下使用。”
衛生部稱,民眾若在無監督的情況下使用上述受管制毒物,將對健康帶來影響。
“無監督使用苯二酚會導致皮膚發紅、不適、皮膚變色、過敏、抑制色素沉澱過程、降低皮膚免受有害紫外線傷害的能力,以及增加皮膚癌的風險。無監督使用維甲酸可導致皮膚發紅、不適、刺痛、脫皮和對陽光敏感。”
此外,含有汞的化妝品可導致有關毒物滲入體內,對腎臟和神經系統造成傷害,並對懷孕婦女的胎兒的大腦發育造成影響,以及引起皮疹等問題。
衛生部警告相關銷售商和經銷商立即停止出售這些產品,以免抵觸1984年化妝品及毒品管制條例。
“首次違反條例者,將被判罰款不超過2萬5000令吉或監禁不超過3年,或兩者兼施;若再觸犯條例,將被罰款不超過5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抵觸條例的企業初犯將被判罰款至5萬令吉,重犯可被罰高達10萬令吉。”
衛生部也促請使用產品後出現任何不適或不良反應的民眾,向醫療專業人士尋求幫助。
民眾若對美容產品有任何疑問,可電郵至[email protected]或瀏覽國家藥劑監管機構網站http://npra.moh.gov.my以了解產品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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