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111舉措僅落實37項 反貪藍圖剩1年達標 

(吉隆坡16日訊)還剩一年時間,2019-2023年國家反貪藍圖(NACP)的111項舉措中只實施了37項或約33%,似乎無法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目標!

根據《每日新聞》報導,國會網站最近發布的NACP進度報告顯示,尚有67%或74項舉措仍被歸類為“正在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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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報告,迄今為止,在33項短期舉措中,只有9%或3項成功實施,而49項中期舉措中,只有10%或5項長期舉措已實施。

NACP在前首相敦馬哈迪於2019年擔任首相時發起,並在第一年成功完成了29項舉措,但之後的成就變得緩慢,在2020年和2021年僅完成8項舉措。

  多次換政府阻礙

起初,NACP概述了6個主要領域的115項舉措,即政治治理、公共領域管理、公共採購、法律和司法、執法和公司治理。但在通過NACP中期審查報告,合併多項舉措後,舉措總數為111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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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說,該藍圖之所以從“活躍”變成“緩慢”和可能無法在限期內完成的原因,相信是因為自2020年以來多次換政府所導致,加上期間也實施行動管制令。

國家治理、誠信和反貪中心(GLA-CC)總監拿督斯里莫哈末沙烈胡丁也承認實施緩慢,但他仍有信心剩餘的74項舉措中,大多數可以在2023年底前完成。

“根據已規劃到2023年底的時間表,我們有信心剩餘的舉措幾乎都可以完成,因為大多數已在草擬最後階段。”

“但由於一些舉措涉及聯邦憲法修正案、立法審查和修正數個法案,因此不排除某些舉措會需要更多時間或超出期限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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