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歲女童被性侵案 嫌犯再延扣

(檳城3日訊)11歲女童被性侵案的嫌犯再被警方延扣5天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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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歲嫌犯今日上午10時,由警方押往檳城地庭申請延扣,嫌犯全程不發一語,其家人也沒有現身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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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嫌犯週二落網後首先被延扣5天,因案發地點分別在東北縣與西南縣,因此警方必須在兩地調查。
現齡14歲的小受害者是於3年前遭也是母親友人的嫌犯強姦,3年來一直羞於啟齒告發對方,直至近期嫌犯發送自拍裸照給小受害者後,導致後者不堪壓力而於週一向家人透露嫌犯惡行。
受害者家人聞訊後大怒,召來嫌犯對質後,決定將對方交給警方。嫌犯在刑事法典376條文(強姦)下被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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