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打靈再也23日訊)國家復甦計劃第一階段期間,11人聚集娛樂場所沒有遵守防疫標准作業程序(SOP)被警方取締,警方向經理開出2萬5000令吉罰單、7名顧客(6男1女)每人5000令吉罰單,至於3名外勞員工則在移民法令下被扣留查辦。
警方依據2021年防範及控制傳染病條例,向娛樂場所經理及顧客開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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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市警區主任莫哈末法克魯丁助理總監發文告說,來自靈市警方刑事組及毒品罪案調查組的警隊,昨日下午約3時,聯手展開行動,在雙溪威某娛樂場所展開取締行動。
他說,被捕的11人,年齡介於20至50歲,其中2名男顧客(22及25歲),因驗尿不過關,今早被警方援引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控上法庭。
此外,他說,警方在現場起獲9瓶洋酒,經理(40歲)由於無法出示賣酒執照,被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269條文(疏忽而可能傳播病毒危害他人)、1976關稅法令第76條文及移民法令第55B條文進行調查,3名外勞員工則在移民法令下被逮捕及延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