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10月提呈國會服務法 通過將有一年半過渡期

(吉隆坡25日訊)國會下議院議長丹斯里佐哈里指出,國會服務法(PSA)將在10月的國會會議上提呈,這項法案非常重要,旨在向全世界展現我國實行權力分立的決心。

他指出,一旦國會服務法獲得通過,國會不再隸屬政府部門,而是擁有真正的獨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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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該法案是用於提高國會的運作效率,尤其是聘請專才和管理財務方面。

“有了國會服務法,我們可以更加靈活地聘請專才,無需受到現有行政程序的限制。”

他指出,國會也能自主管理政府撥款,並按照法定程序使用資金,推動更多與國會運作相關的項目。

他說,一旦提呈該法案,按照慣例將會經過辯論和投票,並在國會下議院通過後提呈到上議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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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初步了解,該法案通過後將有一年半的過渡期,讓國會及相關機構進行必要的調整,包括人員調整。”

他指出,首相署(法律及體制改革)部長拿督斯里阿莎麗娜將會負責提呈該法案,屆時希望國會議員能全力支持。

1963年國會服務法令允許國會下議院作為獨立的機構、辦理本身的事務、聘請職員及控制其開銷,不過,由前首相敦馬哈迪領導的國陣政府於1992年廢除該法令。

內閣於今年6月通過恢覆國會服務法令的議決,以落實三權分立,捍衛聯邦憲法精神,進一步使我國朝更民主化的方向前進。

隨著內閣通過恢覆該法令,政府必須先修改聯邦憲法第56、57及65條文,才能推出新的國會服務法,包括成立國會服務委員會。

國會服務法將賦予議會行政和財務自主權,屆時,國會可自由聘請專才,包括向私人界高薪挖角;也可在和財政部商討下制定國會預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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