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

10人通宵扣查未獲釋 黎智英再被押解搜證

(香港11日訊)香港警方昨天大動作逮捕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集團4名高層及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等10人。警方國安處表示,所有被捕者正被扣留調查,警方行動仍在進行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黎智英今早被押往西貢遊艇會搜證。

黎智英於早上約11時半抵達遊艇會,以搜查他的遊艇。黎智英雙手被鎖上手銬,從一輛七人車下車,之後被5名警員押解並帶上一艘遊艇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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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證需時 恐未能保釋

消息指,由於今次案件案情複雜,加上有大量搜證工作及要諮詢法律意見,相信暫時未會落案或可以申請保釋。

警方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昨晚深夜召開記者會指,被捕的9男1女,年齡介於23至72歲,涉嫌違反國安法第29條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刑事罪)串謀欺詐。

國安處早前調查一個集團,其目的是宣傳及要求外國或國際組織制裁香港,調查中發現2男1女在香港執行相關工作,並有3名媒體公司高層人員利用外國戶頭“財政支援”這個集團,該集團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後繼續積極運作,因此警方將這5男1女逮捕。另外,警方也收到投訴,指控有關媒體公司以欺詐手段騙取低價使用廠房權利,行動中警方逮捕6名男子,其中2男也是上述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捕的媒體高層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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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助團夥 求外國制裁香港

李桂華拒絕在記者會上講出被捕者姓名及上述集團的名字,稱這是警方記者會的一般慣例,但提到有關集團已運作一年,“與以往運動有相連,大家可以聯想到”,而這次調查工作則進行了一個多月,即國安處成立不久(港警國安處是7月1日依港版國安法成立的新機關)便開始調查。他又提到,案中被捕傳的媒體高層支援金額是“一大筆錢”,但沒有說明確切金額。

根據港區國安法,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安罪一般可判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若罪行重大,可被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無期徒刑。而串謀欺詐罪亦屬非常嚴重的罪行,一旦定罪,最高可判監14年。

曾任職美中情局 黎左右手西蒙被通緝

黎智英的左右手、壹傳媒前廣告總監西蒙(Mark Simon,圖)因身處海外,被警方通緝。

西蒙今年6月受訪時透露,自己現身處台灣,每年平均只會在香港待5個月。西蒙昨天以簡訊回覆媒體查詢時,透露自己目前身在美國東岸,不知道成為通緝犯。

另據港媒指出,西蒙還曾擔任過美國海軍情報員等特殊職位。

香港《大公網》指,西蒙曾作為美中情局雇員,亦被指是美共和黨的香港支部主席,與美駐中大使有緊密聯系。而黎智英多次前往美國都有西蒙陪行,平日裏他還負責處理黎智英的捐款事宜,兩人關系密切。

人大處理港立會真空期 傾向全體議員留任

(北京11日訊)一連4天的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今天閉幕,下午將就有關香港立法會選舉延後一年所造成的真空期作決定。

消息指,常委會將會以較簡單的方式,包括以原班議員過渡延任為方向,處理香港立法會真空期問題。預計全體議員留任一年,包括4名早前被裁定參選立法會選舉資格無效的民主派議員,藉以希望香港社會恢復穩定,不要再多摩擦。

泛民主派連日來不斷討論真空期事宜,惟仍未決定是否加入未來一年的議會,有人憂總辭或致未來永遠無法再參選,失政治話語權。

修例禁倒掛國旗

會議亦會表決國旗法和國徽法修正草案,加入不得倒掛國旗、不得隨意丟棄國旗、大型活動結束後,主辦方要妥善處置現場國旗等條文,若修正案獲通過,香港亦要就國旗國徽法作相應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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