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1輛酬勞100 駕公司羅里幹案 輔警變拖車賊

(八打靈再也19日訊)輔警搖身變偷車賊。一名在大道公司任職的輔警常公然駕著輔警專用的拖車羅里到處偷車,並將所偷轎車交給“拆車黨”,以換取每輛轎車100令吉的酬勞,但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這名輔警最終連同3名同黨齊齊被警方逮捕。

鵝嘜警區主任阿里費說,警方於上週四傍晚6時15分接獲一名本地女子的投報,對方指她的轎車自2014年損壞後,便一直停放在One Selayang區的祈禱室前,結果,她近日發現她的轎車不翼而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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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目擊者告訴她,指她的轎車被輔警用拖車拖走,所以,警方於當晚11時30分突擊檢查位於靈市的大道公司(syarikat penyuraian trafik ),並逮捕一名輔警。”

他披露,警方經調查後發現這名輔警是收錢辦事,即每次悄悄使用公司的拖車偷取轎車後,將轎車交給其他同黨,便可獲得100令吉的酬勞。

他說,警方依據該名落網輔警的口供,於隔天凌晨1時20分突擊位於峇都急Sungai Tua路的單位,逮捕其一名同黨,並起回事主的失車。

“警方也依據落網嫌犯的口供傳召另一名同黨到警局錄供,隨即展開逮捕行動。過後,警方再到士拉央峇魯地區逮捕一名同黨,之後起獲一輛同樣是失車的休旅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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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裡費說,警方是於上週四及週五先後逮捕2名巫裔及2名印裔男子,他們的年齡介於29至45歲,經初步調查得知,有關輔警每次只獲得100令吉的酬勞,而其他同黨則是把偷來的轎車拆解,並以500令吉的價格將之賣給爛鐵店。

“隨著這批黨匪落網,警方已偵破3宗發生在鵝嘜地區的偷車案,而所有嫌犯也在刑事法典第379A(偷車)條文下,被延扣至週二助查。”

此外,阿裡費說,警方於上週三也在和諧花園逮捕2名涉嫌偷摩多的巫裔男子,他們的年齡分別是33及34歲,另一名同黨仍在逃,警方也起獲4個摩多骨架、2具引擎及部分被拆解的零件。

“落網的2名男子當中,有一人是通輯犯,且觸犯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39B及15(1)條文。目前,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79A(偷車)條文調查,他們被延扣至週二以助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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