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甲地方

1車坐5人 僱主罰萬元乘客各2千

(馬口20日訊)仁保警方發現很多人在行管令3.0,視若無睹而觸犯條例,因此於昨天再發出6張罰單,罰款總額達2萬3000令吉,當中包括一輛車內坐5人的四驅車,僱主被重罰1萬令吉,其他4名乘客也接獲2000令吉罰單。

仁保警區主任胡昌福說,亞逸依淡警局局長加納巴迪警曹長率領3名警員,於昨早9時50分,在仁保吉哥園路段巡邏時,截查一輛多用途四驅車,車內坐著5名年齡介於20至26歲的巫裔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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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他們是來自柔佛的一家公司,當時是應聘到森州仁保斯汀怡力一間油棕廠維修機器,結果車內坐著5人,違反行管令期間只允許最多3人同車的條例而被截查。

他指出,警方援引1988年傳染病預防及控制法令,向僱主開出1萬令吉罰單,車內4人各接獲2000令吉罰單。

另一方面,馬口警局的南利警曹昨早在馬口通往淡邊路執行任務時,截停一部羅里,由於這名來自日叻務新邦葫蘆頂的26歲印裔男子,沒有跨縣合法文件,被仁保警方重罰5000令吉。

據知,這名男子無法向警方出示任何跨縣文件,所給予理由也不能被警方接獲,因此被警方援引1988年傳染病預防及控制法令開出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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