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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沒傳票車險有回扣 霹民政籲交長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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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保10日訊)民政黨霹靂州組織秘書植曠榮促交通部部長陸兆福,就昨日宣布的“1年沒違規車險可額外回扣”措施作詳細說明,否則毫無細節的措施一旦宣布,將引來許多的揣測,造成人心惶惶!
植曠榮指出,教育安全駕駛是有必要的,惟交通部首先要闡明哪一類別的交通罰單是交通部規定下,不能享有額外回扣的罰單。
他說,交通罰單範圍太廣,可發出交通罰單的執法單位主要就有警方和陸路交通局。
須闡明哪類罰單享優惠
“當中可以被開出罰單的過錯,有逾時泊車、違規停車、涉死亡車禍、醉駕、闖交通燈、超速、雙線超車、用手機(使用電訊產品)等行為上的過錯。”
他續稱,這些交通罰單還未包括市縣議會執法組開出的沒有放停車固本的過錯等等。
他認為,簡單的一句沒有違規車險可獲得額外回扣是非常空泛的說詞。
他說,根據目前的無索償回扣(NCD)機制,沒有發生意外或沒有向保險公司索賠,車主將享有此回扣,即是第一年25%、第二年30%、第三年38.33%、第四年45%,以及第五年或以上55%。
“其次,也要求闡明目前的無索償回扣(NCD)機制是否如上所指,而在新措施落實後卻確保原有的無索償回扣不會被影響;抑或,交通部給予的額外回扣是根據現有的無索償回扣機制?”
他指出,現今已有不少車主在車輛發生碰撞後,因害怕失去無索償回扣,每每都會選擇自行繳付修車費。如果對方堅持投報索償情況下,再高的維修費也只能強忍照付。
植曠榮表示,一項措施的落實,必須針對一切有可能發生的影響作出研究及解決,倉促推行只會帶來無盡的影響,因此希望交通部詳細交代與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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