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佛國內地方

1年前旅店強姦16歲少女 19歲餐廳助手認罪

(麻坡11日訊)19歲的餐廳助手涉嫌於一年前在峇株巴轄旅店的房間內強姦未成年少女,他今日面控時承認有罪,法官諭令福利部官員提呈被告的家庭背景報告再作定讞。

麻坡第二地庭法官阿布峇加是基於被告犯罪時,仍是一名年輕的犯罪者,而作出上述諭令,並把案件展期至7月17日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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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諭令呈交被告家庭背景

現年19歲的被告莫哈末納克尤丁來自峇株巴轄鐵山,被控於2023年3、4月的某一天下午,在峇株巴轄一間旅客的房間內,強姦當年只有16歲的少女。

被告的行為抵觸刑事法令第376(1)(強姦)條文,若罪名成立,可被判不超過20年監禁及鞭笞。

案情顯示,被告於去年中旬認識在夜市協助家人賣飲品的少女,並於去年3、4月的某一天,帶受害人到峇株巴轄一間旅店開房,在房內奸污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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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與被告發生關系後懷孕,於去年12月31日產下一名男嬰,豈料3天後,嬰兒因早產夭折。

依據嬰兒的脫氧核糖核酸(DNA)檢驗報告,證實嬰兒的父親就是被告。

由於被告不願對未婚產子事件負責,並在爭執後失去蹤影,受害人在家人陪同下向警方報案。

警方援引刑事法令第376(1)條文調查,被告於2024年1月3日被警方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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