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4日訊)警方接獲民眾投訴後,分別在新山數區逮捕4名在齋戒月市集乞討的外籍男女。
新山南區警區主任拉勿發文告指出,警方是從3月11日起至3月尾,在新山數個地區逮捕上述外籍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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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初步調查,4名落網者年齡介於21至65歲,分別為3女1男。
他指出,警方從這4名男女身上搜出總計683令吉現金、8大包紙巾,以及不同的布袋和塑料袋等。
目前,警方援引1955年微型罪行法令第27(c)(在公共場所乞討)條文調查案件。罪成者可被判處罰款不超過100令吉或監禁不超過1個月,或兩者兼施。
此外,警方也援引1959/63移民法令15(1)(c) (逾期逗留)條文查案,罪成者可被判處監禁不超過5年或罰款1萬令吉,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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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若有任何情報,可撥打新山南區警區總部熱線(07-218 2323)或到鄰近警局投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