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居林3日讯)吉打州华裔、印裔及暹裔事务委员会主席黄佳祯指出,吉州非伊斯兰宗教场所若要进行维修或扩建,若需通过县市议会申请规划准证,则须先获得非伊斯兰宗教场所维修(RIBI)理事会的批准。因此,他建议各县署的RIBI理事会应纳入非穆斯林代表,以确保申请程序更为顺畅,有效推动相关计划。
他说,正如清真寺或穆斯林祈祷室的扩建需获得伊斯兰宗教及马来习俗理事会(MAIK)批准,非穆斯林宗教场所如神庙、教堂、教会、兴都庙、暹樾等的维修与扩建,则需通过RIBI理事会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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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强调,为了让非穆斯林的声音能顺利传达并反映于政策中,各县的RIBI理事会应有非穆斯林县市议员代表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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