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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賜興:滿足日增需求 韓江教育城惠全國學子

(檳城13日訊)韓江三校董事長拿督斯里黃賜興指出,韓江教育城的發展計畫在大馬鎮教育史上可謂是雄心勃勃的教育發展大項目,旨在提供完善的教育體系學習環境,為學生提供優質教育的資源。

他今日帶領韓江三校董事會同仁,就日前檳高庭撤銷韓江學校創校人林連登孫子,也是韓江校地注冊信理員的林文麟,針對發展韓江傳媒大學學院起訴該董事會、繪圖師及檳島市政廳一案召開記者會,以讓各界了解該董事會為何要發展韓江教育城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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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檳榔嶼潮州會館通過會員大會所選派委任的其中13位校地信理員合照。

他說,韓江三校擁有地利人和的土地資源和便利的交通條件,為滿足不斷增長的教育需求,董事會自2019年起開始逐步策劃韓江教育城的發展大藍圖,從韓江小學、韓江中學及韓江傳媒大學學院,按部就班一步步落實。

“董事會在2022年完成了韓江小學的發展和提升,如今著重在發展和提升韓江傳媒大學學院的建築群和韓江中學食堂的樂學樓。”

他說,韓大的整項發展工程包括主要行政大樓、教學大樓及宿舍大樓,讓教學、行政及宿捨一次性到位,以達到全面性需求。董事會也會重新提升韓大的校門面,全面完善韓大的發展與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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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樂學樓

他指出,董事會在策劃韓江傳媒大學學院發展大藍圖之際,也為韓江中學校舍進行策劃,決定在現有的食堂位置重建一座符合現代教育需求的樂學樓。該樓高4層,內有大食堂、課室、教師辦公室、學生活動空間、交流空間等。

“一旦所有的發展計畫完成,原本擁有4000多名學生的韓江三校,未來將會提升至6、7000名,為整個北馬區甚至全馬莘莘學子提供完善一體化的教育學府,配備現代化的教學設施和設備,為學生提供優質和全方位的學習空間,真正體現韓江教育城價值和用意。”

出席者包括韓江三校董事會執行顧問丹斯里陳國平局紳、署理董事長拿督斯里方炎華、副董事長兼信理員拿督蘇創興、拿督斯里林嘉水、李瑜檳、總務拿督陳顯裕、財政拿督林貴堂、信理主席拿督斯里黃智緒等。

黃賜興及陳國平等人講解韓江教育城的發展計畫。

陳顯裕:林文麟禁令申請沒理據  董事會照章行事不違法

陳顯裕指出,隨著檳高庭駁回林文麟提出臨時禁制令的申請,以及撤銷其對該董事會的民事案件後,韓江教育城將會繼續進行。董事會所做一切都是照章行事,絕不會單獨行事或根據不法的指示來行事,而隨著檳高庭判決,市政廳也不會有所阻止,應該很快就會有批文。

他說,林文麟作為僅存信理員,其在去年8月透過律師,針對韓江華文學校董事會向市政廳提呈進行發展韓江傳媒大學學院各項教學設施發展藍圖,正式起訴韓江華文學校董事會,包括董事會代表丹斯里陳國平及董事長黃賜興、繪圖師及檳島市政廳。

“林文麟在民事訴狀中,向檳高庭提出禁令(injunction),欲阻止韓江華文學校董事會提交發展韓江傳媒大學學院的圖測,同時要求法庭發出禁令,阻止繪圖師代表校方提交圖測及檳島市政廳批准韓江傳媒大學學院的發展圖測。”

他指出,檳高庭法官在本月2日,針對林文麟提出的案件做出了兩項重要判決。第一項是其申請臨時禁制令,法官裁決林文麟在法律上沒有充足理據申請禁制令(injunction),因此裁定駁回其申請,並且須負責2萬令吉堂費。

另外一方面,被起訴的韓江華文學校董事會、繪圖師及檳島市政府則向法庭提出撤銷林文麟的民事案件。

他說,高庭法官認同該董事會律師的陳詞,確定林文麟一個人單獨行動,在沒有預先取得總檢察長的同意書(Attorney General’s Consent)情況下,缺乏法律地位,因此判其訴狀無效。法官撤銷林文麟案件之餘,也逾令林文麟必須支付1萬6000令吉的堂費。

陳顯裕:隨著檳高庭駁回林文麟提出臨時禁制令的申請,以及撤銷其對該董事會的民事案件後,韓江教育城將會繼續進行。

起訴校方須經總檢長同意  學校發展由不得林氏左右

陳顯裕指出,法官的兩份書面判詞長達99頁,董事會要重申以下幾點

1:林文麟的投訴主要針對韓江傳媒大學學院。法官認為這個爭議點在法庭還沒有定案前,由不得林文麟單憑個人想法左右學校發展。

2:林文麟的禁令申請將會導致學校的建設受到拖延耽誤,讓莘莘學子無法受惠。

3:韓江教育城的發展,不止是大學學院,還包含了韓江中學的建設。

4:韓江華文學校董事會是韓江學校的管理和營運操作單位,法庭不可以單憑林文麟一個人的看法而貿然發出禁令,導致學校董事會在管理與運作學校方面帶來不便或不利影響。

5:法官在判詞中大義凜然,認為韓江教育城的發展,是涉及公眾利益,如果獲得順利推展,將創造更多的空間來惠及更多學生,達到一般教育目的,促進教育並為廣大公眾提供一個完整和綜合的教育機構。

6:林文麟跟本沒有辦法說服法官,好好的一個韓江教育城的發展計劃,到底是如何會對韓江校地信託帶來損傷 ?

7:法官也確定校地信託契約,在法律上是屬於公共慈善信託,不能讓僅有的一位信理員單憑一己之私,在沒有獲得總檢察長的同意書下,對校方提起訴訟。

8:法官更進一步確認:林文麟僅僅是校地代持人(或所謂的信理員),因此他並不擁有校地上的任何實益權益 (beneficial owner)。

韓江三校董事會在2022年完成了韓江小學的發展和提升,如今著重在發展和提升韓江傳媒大學學院的建築群和韓江中學食堂的樂學樓。

起訴書糾纏舊事無視發展  董事會努力不容一人抹殺

黃賜興說,林文麟在起訴書中聲稱,過去幾十年來是信理員在發展與管理學校等,並針對韓江學院到後來的韓江傳媒大學學院提出許多的投訴。

他指出,對方堅稱當年由潮州社會所主導的1949信託書所指的“韓江華文學校”純粹只是韓江小學與韓江中學,並將學院以及後來升格的大學學院排除在外。

“起訴書也提到了其他陳年舊事,這些都是過去以來林文麟糾纏不清的課題,完全無視於韓江三校過去幾十年來的發展。”

他說,董事會在答辯書中堅持立場,義正辭嚴反駁對方的不實言論,擲地有聲。

“我們認為韓江華文學校的風風雨雨,特別是當年(1962年)董事會堅決反對改制,成為在檳城唯一一所不接受改制的華文中學的史實,以及董事會及華教人心人士長期以來對韓江三校的發展所付出的努力,絕不可以林文麟一個人的抹殺。”

他說,在我國華文教育發展中所設立的校地信理員代持制度,是順應及遵守國家土地法律的規定。校地信理員是必須遵從董事會、學校贊助人的要求、指示行事,這一制度是符合我國華文教育的正規發展,更是符合法理,根本就不應法外立法。

陳顯裕指出,林文麟個人與韓江學校進行中的官司或糾紛,目前還有5宗,其中包括韓江華文學校董事會向檳高庭提出取消對方信理員資格,改由檳榔嶼潮州會館通過會員大會所選派委任的14 位校地信理員取代之。

韓江三校董事會同仁召開記者會,以讓各界社會人士了解該董事會為何要發展韓江教育城這計劃。

林文麟個人與韓江學校進行中的官司或糾紛

1:韓江中學獎學基金信託產業

韓江中學獎學基金保管委員會一共擁有7間房產。高庭在2023年判決保管委員會原任註冊信託人(拿督余維智、黃鎮坤和已故拿督楊慕材)辭職後,由董事會委派的4位信託人是有效且合法的。林文麟從過去到現在,從來都不是這7間房產的註冊信託人,卻貿然挑戰高庭的判決,同時指示之前與其簽署租約的租戶不必繳交租金予學校開設的獎助學金戶口。目前,他針對這項判決向上訴法院提出上訴。

2:取消林文麟的信理員資格

韓江華文學校董事會在2024年初獲得總檢察長的同意書,並正式在檳州高庭起訴林文麟,取消其信理員資格,改由檳榔嶼潮州會館通過會員大會所選派委任的14 位信理員 取代之。

3:檳榔嶼潮州會館起訴並取消林文麟私自委任的信理員

檳榔嶼潮州會館在2024年初獲得總檢察長的同意書,並正式在檳州高庭起訴林文麟及其個人私自委任10位信理員,要求法庭判決取消相關人士的信理員資格,改由檳榔嶼潮州會館委任的14位信理員取代。

4:韓江小學發展工程經費

韓江華文學校董事會與丹斯里陳國平局紳於2022年在檳州高庭起訴林文麟,因當初對方的阻礙行動,拖延了韓小發展工程的批准,導致有關工程建築費成本大幅度增加,要求法庭判決林文麟必須負責。

5:獎助學金信託基金

林文麟拒絕遵照韓江學校贊助人大會的提案,將其所保管的30萬令吉獎助學金信託基金歸還董事會。這筆基金是董事會在1990年時設立的。

董事會委任的律師正積極處理,向林文麟索回有關獎助學金信託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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