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马国内地方

黃芃鈞:政府有意修法 把青年年齡定義下調至30歲

(檳城13日訊)馬來西亞青團運總會長黃芃鈞說,政府有意修改青年組織及青年發展法令第668條,以把青年的年齡定義下調至30歲,該團與青體部上個月有商討此事但至未有定案。

“我們會與該部保持聯繫並反映意願,讓官員了解把青年的年齡下調至30歲會使社團組織面對許多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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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芃鈞昨晚出席由青團運檳州元老聯誼會主辦,青團運檳州分會所協辦的“癸卯迎玉兔慶新春”聚餐會時,也希望政府能慎重看待年輕人就業及薪金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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