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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福全:徵18個月攤格費 靈市廳應體恤夜市小販

(巴生18日訊)梳邦及八打靈再也流動夜市小販公會主席黃福全針對八打靈再也市政廳將向夜市小販徵收一次過18個月攤格費,要求靈市政廳考慮好有關決策,並建議改從明年1月起才徵收小販的每日3令吉攤格費,而非從今年7月開始“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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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雪隆販商公會聯合會交際的他,以他本身每週在靈市各區擺夜市4天為例,表明他需繳付18個月的攤格費總額為3744令吉,是一大負擔,他促請靈市廳能體恤小販。

建議1月起才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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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擁有4個攤格,一晚的攤格費為12令吉,每個星期在不同地方擺4天需繳付48令吉,一年即2496令吉,半年總共是1248令吉。”

他認為,除了不應追溯從今年7月起的半年攤格費,市政廳從明年1月開始計算的攤格費,也應分成每半年收取,才不會造成小販們的負擔。

詢及若市廳強行收取18個月的攤格費,黃福全無奈道,小販只能遵從,否則無法獲得市政廳更新明年度的營業執照。他透露,梳邦及八打靈再也流動夜市小販公會已致函靈市政廳,要求進行對話,但迄今未有回應,隨著更新明年度執照的限期逼近,小販都希望此事會有轉機。

販商聯合會顧問杜來發批評,靈市政廳在開會時沒有邀請夜市小販參與討論,試問是否還有當小販公會存在,他也不滿自今年6月小販接獲市政廳派傳單通知後,3個代表小販的公會便要求與市政廳對話,市政廳卻要小販簽名認同,小販都不願簽署。

指已議決無從更改

“我有跟市議員瞭解,他們說市政廳會議已作出議決,所以無從更改。”

他透露,今年七、八月時曾求助掌管雪州地方政府、公共交通及華人新村發展事務的行政議員黃思漢,後者安排其助理約市議員協調解決,市議員要小販直接寫信給市長要求對話,同時致函多位國州議員,卻無人願出來協助。”他強調,小販不是不配合市政廳的政策,只是難以接受從今年7月開始收攤格費做法。

商販被指違例擴建

陳秀溪要求新年後才執法

雪隆販商公會聯合會顧問陳秀溪向雪州各地方政府要求,以便能夠在針對商販被指違例擴建、在後巷清洗碗碟以及在住家經營熟食生意的課題通融,並待明年農曆新年之後才展開執法行動。

他指出,州內各縣市議會近來發出通告,表明將從明年起展開執法行動對付上述商販造成的情況,聯合會同時接獲投訴,指經營數十年來都沒有問題,因此希望地方政府能給予通融。

陳秀溪昨晚出席販商聯合會第九屆理事首次會議後,在新聞發佈會上促請執法單位一視同仁,不要選擇性只對付一部分小販。在場者副會長洪本豐、總務張雲軒和財政郭文濱。

“執法人員需依照程序,發出公函和指南讓小販知道該怎麼做,而不是強行拆除,對待小販要有一套標準作業方式。”

聯合會主席陳聯發透露,該會將於明年2月22日晚上7時,把巴生共和小學大禮堂舉辦會慶暨籌募購置會所基金聯歡晚宴,籌款目標是35令吉,目標是買下巴生仙特拉一帶的店面單位,呼籲各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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